重庆君正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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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级别:国家标准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,控制水污染,保护江河、湖泊、运河、渠道、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,保障人体健康,维护生态平衡,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,特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,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,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。
附件:污水综合排放标准(GB 8978-1996 )
标准性质:强制性
发文单位:国家环境保护总局
标 准 号:GB 8978-1996
标准状态:制定
有 效 性:现行
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
环发[1999]285号
关于发布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石化工业COD标准值修改单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局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,防治水污染,现发布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石化工业COD标准值修改单(见附件),本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请遵照执行。
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
附件: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石化工业COD标准值修改单
抄送:国家经贸委、国家石化工业局、中国石化集团公司、中国石油集团公司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直属单位、各派出机构
附件:
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中石化工业COD标准值修改单
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(包括改、扩)的石化企业,COD一级标准值由100mg/l调整为120mg/l,有单独外排口的特殊石化装置的COD标准值按照一级:160mg/l,二级:250 mg/l执行,特殊石化装置指:丙烯腈-腈纶、己内酰胺、环氧氯丙烷、环氧丙烷、间甲酚、BHT、PTA、奈系列和催化剂生产装置。